粤农农〔2019〕4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直有关单位: 根据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》有关规定,省农业厅组织有关单位对2018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监测企业进行了评审和复核,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征求原省委农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财政厅、国土资源厅、林业厅、海洋与渔业厅、商务厅、工商局、供销合作社、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共12个部门的意见。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满后报省政府确认。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(共915家